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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「小燈泡」媽淚求判死無效! 兇嫌王景玉更審仍判免死][蘋果日報][2020-01-21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西瓜汁小梅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1:20 PM     標題: [「小燈泡」媽淚求判死無效! 兇嫌王景玉更審仍判免死][蘋果日報][2020-01-21]

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0-1-21 01:21 PM 編輯

「小燈泡」媽淚求判死無效! 兇嫌王景玉更審仍判免死


北市男子王景玉2016年涉當街殺害3歲女童「小燈泡」,一、二審都被判處無期徒刑,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,日前進行最後辯論程序時,「小燈泡」母親、準立委王婉諭引用達賴喇嘛「慈悲的憤怒」,請求法官改判王男極刑(即死刑),王男辯護律師請求不應判死,「應把王男留下,當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,提醒社會不要再發生憾事」,高院更一審今仍判他無期徒刑,可上訴。

高院刑庭發言人王屏夏今上午在判決後主持記者會,替審判合議庭解說判決理由,其中未改判死刑的原因,主要考量本案起因於王景玉長期罹患精神疾病引起的幻聽、妄想症狀,王男與家人又缺乏病識感、沒穩定接受治療而造成本件遺憾,但依專業醫師證述意見,若透過適當治療與心理輔導,王男仍可有相當程度改善、降低再犯可能性,所以合議庭認為還未達須判處王男極刑、永遠與社會隔絕的必要。

至於沒酌減改判有期徒刑的原因,王屏夏指出,合議庭依卷證資料認定王男犯案前有周密規劃準備,犯案時刻意守候最佳時機、挑選幼小女童下手,犯案後還可向警方詳述過程,依台大醫院、台北榮總精神鑑定意見,認為王男犯本案時並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狀態,不適用減免刑責規定。

王婉諭在本月11日立委大選中,當選「時代力量」政黨第3席不分區立委,她今天與委任律師團、在押的王男都沒到庭聆判。本案更一審2019年耶誕節前夕進行最後辯論,王婉諭出庭後,在庭外邊流淚邊請求「法院給予(王男)極刑判決,這是一個不得已的選擇」,並引用達賴喇嘛慈悲為懷、矯正社會不公不義的「慈悲的憤怒」,呼籲大眾一起憤怒,促使政府改變監所對身心障礙罪犯治療與矯正教化等制度缺失。

「小燈泡」命案發生於2016年3月28日上午11時許,王景玉(36歲,在押)在北市內湖區環山路,涉持剛買的菜刀隨機砍殺騎著滑步車的3歲女童「小燈泡」,導致她身中多刀、身首異處慘死,王婉諭在後方目睹驚叫,來不及搶救。

王男當場被制伏送辦,自稱「我是堯、我是皇帝」,宣稱「殺人後就會有四川嬪妃來找我,完成傳宗接代之事」等語,經鑑定確認長期罹患思覺失調症而不自知,一、二審均依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判王男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,但理由不同,一審認為《兩公約》等法令禁判精障者死刑,二審認定王男行兇時處於精神耗弱狀態得減刑。

最高院於2018年12月,列舉3大理由將本案發回高院更一審,包括二審自行認定王男犯案時有精神耗弱狀態,但「理由不備」或「理由矛盾」,其次是諭知王男「刑後」施以監護5年,顯然混淆「假釋出監」與「執行完畢」的差異,最後是二審對於檢方所提上訴內容,完全沒敘述有無理由。

由於王男與辯護律師團不爭執王男殺害「小燈泡」的客觀事實,高院更一審審理重點在於對王男重做鑑定,包括王男犯案時的精神狀態、審理時能否理解訴訟的就審能力,以及有無教化可能性,並傳訊鑑定醫師、教授等人反覆確認,鑑定結果認為王男持續有妄想症狀,在押期間接受治療雖好轉,但他仍不了解自己犯下「身為人不可以犯的錯」,除靠藥物治療,也需有人持續引導,目前無法肯定能否進步到復歸社會程度。

王男在更一審出庭狀況也時好時壞,雖然每次都能跟法官有問有答,但去年10月之前,王男多半神情漠然,不是邊開庭邊搓弄雙手,就是全程反覆把玩口罩,但去年10月起,王男出庭開始頻頻傻笑出怪聲,辯護律師在最後辯論程序時指王男的病況不好、不應判死,而是「把他留下來,當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,提醒社會不要再發生憾事」、「提醒政府,要做到你們說的政策。」

本案二審審理時,王婉諭因不滿高院召開延押調查庭沒通知她,撰文痛罵司改「沒有尊重被害人的心,講再多都是屁!」她丈夫劉大經在二審辯論終結後受訪時,篤定表明要求將王男判死,王婉諭在旁沒作聲,更一審審理期間,委任律師團代替王婉諭夫妻出庭,雖希望加快審理、好讓受害人家屬「可以回復自己的正常生活」,但對於是否求處死刑,僅籠統回答「(小燈泡)爸爸的態度沒變」。

更一審進行最後辯論時,忙於為立委選情拜票的王婉諭親自出庭,聽到王男宣稱行兇時有對她說:「快好了啦!」王婉諭神情哀傷,更閉眼不看法官提示的兇刀,她當庭請求對王男「處以極刑,希望讓孩子們能平安長大!」首度親口要求判死,辯論終結後受訪時,她重申因為恐懼「現有機制無法確切防免再發以及徹底教化,因此,我們無法承受兇手回到社會。我們希望法院依法將被告與世永隔!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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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機砍小孩的頭,還判可教化......每次看到這種有教化的可能的新聞,都有一股想拿手機砸在那恐龍的臉上的衝動......

作者: 極速快車手2010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1:35 PM

這種人還不判死 台灣法律是怎麼了?
作者: wen056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1:38 PM

要懷疑人生了⋯⋯不!是懷疑法官是否可以給守法的人有所保障...
作者: 水電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1:54 PM

這個亂象若不改變,這種惐事還是會持續發生。汰除不適任法官,很難嗎?
作者: 天天鮮奶茶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1:55 PM

法官的審判沒有問題,嘴半天沒用啊

王是個瘋子,刑法中有減刑的規定,本來就沒辦法判死刑

二公約施行法尚未實施,所以沒辦法引用,法官應該還是引用刑法第十九條才對,如果覺得刑法有問題應該修法,不應該去打擾法官

補充內容 (2020-1-22 01:35 PM):
"二審認定王男行兇時處於精神耗弱狀態得減刑"..有字看不懂?
作者: frank8941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2:10 PM

我記得她是追求廢死的, 怎麼自己遇到就要求要有死刑阿
作者: ben6705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2:36 PM

王婉諭都選上綠委了,應[ 該很滿足了.
踩著兒女,親友屍體上位,好像是小綠的傳統.
有個洪慈庸也是踩著自己弟弟屍體上位.
現在小綠綠就可以當大綠走狗貪污三年.
作者: maddux4607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3:47 PM

這是甚麼天理乾脆廢死算了
作者: gogosp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4:31 PM

我個人的意見台灣司法真的很奇怪,一直保護犯罪者的人權,對於死者和家屬難以交代呀!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5:11 PM

才殺一個,在台灣是小事啦,家屬自求多福吧zzz
作者: 99aspace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5:11 PM

依法施行!!落實!!徹查!!
沒那麼多人力~
沒那麼多專業人員~

而~這世上就是有更多鑽漏洞的人才…
這世上本沒有完美的法律!!

究底而言…「人」的問題…
這裡還沒把台灣很詭異的「人權團體」拿出來說呢…

所以別在那邊說什麼「法律」了~
連「憲法」都能扭曲不在乎的綠色會在乎區區刑法??

行吧~如果這都能怪到藍色身上…
那就怪吧~反正也沒多少日子好怪罪了…
作者: mw232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5:12 PM


那些廢死的垃圾平常廢死說的很輕鬆嘛
當別人殺死自己親人孩子
自己面臨問題時
怎麼不再大言不慚廢死呢

丟臉可恥
看那廢死的嘴臉又是事不關己的雙重標準


作者: athome1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5:13 PM

說個笑話:藍綠兩黨要司法改革!!
兩公約本來就沒寫不能死刑了
作者: 226711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5:53 PM

找蔡總統吧, 他的一句話勝過你千言萬語, 再不行就叫小燈泡找蔡英文吧, 他當年有承諾要幫小燈泡為這個社會補破洞.
作者: 查理斯多德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6:17 PM

誰都能支持判這人渣死刑..但唯有這為媽媽沒資格說要判他死刑
因為當初為了幫這人渣講話 這媽媽甚至瞎扯鄭捷案
說啥殺了然後哪??..還說是老師的錯 鄰居的錯 更說是社會的錯

怎了??當選後就變成誰都沒錯..反要這兇手以命償命


作者: a850057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6:48 PM

以後進到立法院去就到司法委員會去,針對司法改革,讓這些人都判死刑.
作者: salone1001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7:22 PM

印象中她是不支持死刑的,還是我印象錯亂。
這樣隨機殺人本就應該要被判死刑,搞不懂廢死聯盟到底在主張什麼,在無法保證正常人的生存權時憑什麼先保障殺人犯
作者: aasbaaae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7:24 PM

本帖最後由 aasbaaae 於 2020-1-21 07:26 PM 編輯

這個已經吵很多次了~基本上已經討論到爛了

能讓恐龍處死他的可能性是完全沒有

不是換個無視兩公約的恐龍就會得償所願

即使我這麼愛找各種有可能也說不定的也得承認

基本上就是不可能判死

所以小燈泡她媽當時的論調實在是好傻好天真

又不是在獻祭真香~妳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?

我還是那句話

恭喜小燈泡獲得一個終於想替她討公道的媽

哈哈哈哈哈哈
作者: 重劍殤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8:05 PM

很明顯這些人才是真的讓台灣法律後退的原因阿
反正犯罪者 只要裝一下 殺人就能不用死刑
越來越多人知道一件事情 那就是殺人不用判死刑
所以沒在怕 像這種的很明顯是要死刑 卻被判無期
讓人失望 也證明法律只是好看
作者: undertakerwu    時間: 2020-1-21 09:29 PM

又是可教化,
唉!為什麼生病的人權,
大於死者,因為死者不會出聲嗎?
那麼,要不要給法官每天親自餵他藥好了!
作者: jordan23jordan    時間: 2020-1-21 10:26 PM

沒有天理
道德淪喪
台灣還剩下什麼
作者: tim098866    時間: 2020-1-21 11:11 PM

這種人真的還不給他死刑
真的是沒人性到了幾點了
修法阿小燈泡的媽媽妳是立法委員了
作者: leelunmai    時間: 2020-1-22 12:35 AM

把一個可愛的小孩的死亡,跟政治綁在一起,真的是令人更悲哀的事。
如果他有精神病,就不應該判死刑。如果沒有,就算判死刑又如何? 不管哪個政黨,都沒有法務部長願意簽死刑執行單。
在法院審理時,只要是有爭議的案子,到了最高法院就是退回,擺明不想承擔責任! 不管是死刑,還是無期徒刑,沒完沒了! 講好聽是尊重人權,講難聽是浪費國家資源!
這些問題,兩黨都知道,也都不去解決,因為不管怎麼改,都會得罪人。時代力量為何提名她? 不也是政治的考量!
如今,精神病患的問題有解決嗎? 判死刑就能解決問題? 民進黨繼續完全執政,應該做甚麼?
給她四年,看她如何解決。
作者: 聖者的洗禮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2:05 AM

本帖最後由 聖者的洗禮 於 2020-1-22 02:06 AM 編輯

在台灣
法官在審理這些罪犯的時候
是用所有人民的生命安全來換取重罪犯改過自新的機會
在中國
法官在審理這些罪犯的時候
是用重罪犯的爛命換取全中國人民的生命安全
結論
咱們公民上繳的天上金通通被海軍(兩個超爛政黨)拿去養天龍人了(精神病患.重罪犯.無期徒刑犯)
作者: footmanbac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2:12 AM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add0956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2:31 AM

留下...當血淋淋的例子...提醒社會...
社會只會知道...殺人!不會被判死!!
被提醒的...是一再被刺痛著的受害者家屬!!
作者: 陳阿唱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7:43 AM

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曾在2010年給臺灣廢死聯盟發過一封信表示不讚同臺灣死刑制度,而即將就任的小燈泡媽媽卻持不同態度,令人不明白時代力量整個黨對死刑制度的主張為何?台灣真的適合不執行死刑嗎?
作者: kingnai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8:09 AM

當別人的子女被殺時,妳是主張加害人免判死刑;當妳女兒被殺時,很高興兇手判無期,讓妳折磨痛心一輩子......報應!!!
作者: hihi0929021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8:22 AM

這也是台灣法律的一個很大的不好!
為何不能判死?立法委員們都不敢立法!
作者: ctp0836449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9:52 AM

法官們醫生們不要以為別人的孩子死不完
沒有每天都出太陽,天雖無眼報應不爽
作者: q0921420128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9:53 AM

殺人都不用賠命,一句精神有問題就沒事
阿如果是你自己家人被這樣殺掉還會如此淡定?
這麼兇殘 可以不死 真的是...天理何在
作者: george863408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9:53 AM

勸那些道貌岸然的支持廢死的……很多事會報應不爽的
作者: ssstephen    時間: 2020-1-22 10:13 AM

選前以廢死做訴求,當自己的親人受害的時候,當然希望犯人能夠得到合適的判決,廢死真的是太過理想了
作者: langj88    時間: 2020-1-22 10:23 AM

有誰知道這位準立委的學經歷?

感覺比弘慈傭還像政治暴發戶
原本是弱勢族群 但被政客拱上民代就認為自己改頭換面成了貴族
到處濫用特權喬病房攔工程車
作者: legend88    時間: 2020-1-22 11:41 AM

這位媽媽...
您一下廢死  一下希望處以極刑!
搞得我好亂呀~您的標準可不可以先講一下
作者: aoscar    時間: 2020-1-22 11:53 AM

各國有各國的法律,為何要遵守這些不相關的公約!
作者: lins2006    時間: 2020-1-22 11:55 AM

難道法官不知道兇嫌殺了一位未來可能是總統的人嗎?....還不判死?
作者: smoltz_yeh    時間: 2020-1-22 12:16 PM

連這種人渣都幫
幫助辯護的律師
當心未來會有現世報

作者: ikesgg    時間: 2020-1-22 12:27 PM

這樣也能免死
喔在台灣
不意外阿
作者: lcm543    時間: 2020-1-22 12:56 PM

死活都你小燈泡媽媽說的
真他媽的卡好大水繳

發生當下蠻同情妳的
可後面
越來越替小燈泡有你這種媽感到悲哀
作者: NFCZTYE6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1:43 PM

麻煩意志堅定點,
一下要廢死一下要死刑,
變來變去的,
跟綠蛆一個樣是要人怎麼幫
作者: stret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1:59 PM

既然小燈泡媽已經當上立法委員
那4年內如果可以推動法案
讓這些高危險群終身不得假釋
這樣也是功德無量了

作者: rom2005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2:00 PM

法官只能按照法條判決,制度下的官,真希望老天來收走...
作者: leo40254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2:47 PM

哀 就算真的用刑法271的話
就算正常人殺人也不見得會死刑
因為是10年以上、無期、死刑其中一種
所以我真是希望可以修刑法271犯故意殺人罪唯一死刑
如果不得假釋的話其實會苦了監獄的那些管理員
有假釋跟累進處遇條例都這麼難管了
如果都搞得跟三振法案一樣的話
管理員們應該都會瘋了...
作者: drinknan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7:42 PM

希望你當立委後
能請法務部長確實執行死刑
請法官該判的判
不要啥鬼人權
作者: burberrytom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9:08 PM

這種人太可惡了,怎麼不判死刑呢
作者: arleekurt    時間: 2020-1-22 09:54 PM

台灣法官沒幾個敢判死刑的... 乖乖領薪水不好嗎.. 幹嘛替自己找罪受... 這年頭會判人死刑的法官比處女酒店妹還難找喔..
作者: snakebite    時間: 2020-1-23 12:27 AM

ben6705 發表於 2020-1-21 02:36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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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因為政黨觀念而泯滅良心,都是經歷過苦痛才想為社會做些事情防範。
作者: mmprvn    時間: 2020-1-23 12:43 AM

辯護律師宣稱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
根本是一個又一個活生生的殺人犯,一起又一起血淋淋的兇案
命案無法昭雪,只是提醒兇手,不要怕...殺人不須償命
作者: k22830    時間: 2020-1-23 12:49 AM

真的很誇張, 台灣的法律難道不能給家屬一個公道
殺人不判死刑,以後遇到相同類似的案件,還對台灣
的法律指日可待??


作者: squaresoft    時間: 2020-1-23 05:59 AM

這很符合她媽媽的要求,我記得她媽媽是要求不要死刑的。
作者: angrybird41    時間: 2020-1-23 07:38 AM

老實說
法官不應該照著法律判案 而不是照著你的願望判
但不要再鬼扯什麼可教化之類的屁話了
這種人每待在社會上一秒 對社會都是一種威脅
作者: sppgi9999    時間: 2020-1-23 08:17 AM

殺人的還有教化可能
被殺死的已無機會
所以要久殺的的是嗎
所以法律是教人要殺人就一定要把人殺死是嗎
把人殺得半死的 , 會活得比殺死人的更慘是嗎
作者: 0955703948    時間: 2020-1-23 09:57 AM

本帖最後由 0955703948 於 2020-1-23 09:57 AM 編輯

「應把王男留下,當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,提醒社會不要再發生憾事」?
這是什麼狗屁的幹話?
直接死刑槍決就是一個最好的警惕了,
用成無期徒刑後,
任何人都不怕了好嗎!!
講話可以這麼矛盾,
這律師乾脆別當了!!

這母親也是差不多,
之前說什麼原諒他,
根本偽善,
誰殺了妳的小孩,
還要去原諒他阿??
妳是信阿門的,
還是他是妳的誰?
假如殺了我的小孩,
我還會這麼這麼開心,
以及慈悲為懷去原諒一個殺你家人的兇手?
一個陪伴妳的家人就這麼沒了,
還是一個小孩子,
心靈的寄託就沒了,
這樣子就原諒?
後面選完整個大改變,
妳是有病阿???
作者: 海上的風    時間: 2020-1-23 11:10 AM

應該改變法律
要改成 殺人犯該死刑或是無期徒刑 最後選擇要有父母或是直系血親
按照排名的人 來溝通確認 決定是什麼
作者: k221eddie    時間: 2020-1-23 11:45 AM

frank8941 發表於 2020-1-21 02:10 PM
我記得她是追求廢死的, 怎麼自己遇到就要求要有死刑阿

以前的她確實是支持廢死
這就是不是割在自己肉上不會痛
鬧著廢死的還自以為高尚

作者: kasim911    時間: 2020-1-23 01:37 PM

當初不是這位媽媽說要給他一個機會~ 結果現在選上了~說希望判兇手死刑~~搞不懂~現在法官也沒膽判死刑拉!!~
作者: virtualonot    時間: 2020-1-23 05:41 PM

就說偉大至高無上神聖萬能的民進黨政府怎麼可能會出現"死刑"呢...
作者: tsychang    時間: 2020-1-23 06:10 PM

台灣司法有病, 法官為明哲保身, 不敢判死刑.
若要判它刑法, 可學美國 判它500年, 300年,
既可有誤判補救 且 不擔心減刑 可放出來可能.
作者: louwen    時間: 2020-1-23 07:34 PM

多說殺2個3個人部會死刑了,真如做案人所言
作者: 勒阿    時間: 2020-1-23 08:02 PM

所以隨機砍小孩的頭免死
那麼代表這罪刑以下都是免死?!
作者: ski101060101060    時間: 2020-1-24 02:37 PM

我可確認台灣司法已經死了...好誇張
作者: shadow0731    時間: 2020-1-24 02:49 PM

其實我覺得也不能太苛責法官
應該大家都想當聖人不敢當罪人
所以凡夫俗子們就要多忍耐一點了
尤其是法務部矯正署,你們關出來的人再犯率太高,還不覺得嗎?
一味的讓悔改的人在裡面過爽爽,會有悔改的功能?
如果讓這些犯極刑的人判無期徒刑
然後關在與世隔絕的地方(例如離島)
這些人產生的費用交給那些支持廢死、人權團體來支出
相信會比關在監牢裡混吃等死衝假釋還要好一些
作者: seanzero    時間: 2020-1-24 03:04 PM

本帖最後由 seanzero 於 2020-1-24 03:04 PM 編輯

當初不分藍綠多少名人信誓旦旦要幫小燈泡討回公道,
現在都跑去哪裡了?台灣的法律殺人免死,正義何在?
作者: kotomisky    時間: 2020-1-24 04:59 PM

天天鮮奶茶 發表於 2020-1-21 01:55 PM
法官的審判沒有問題,嘴半天沒用啊

王是個瘋子,刑法中有減刑的規定,本來就沒辦法判死刑

只要有精神疾病就不會被判死,哪天出現個大屠殺,照樣因為法規不被判死~
話說訂這法條的都沒考慮到這點嗎?
只曉得犯罪者的人權,被害者的人權就得吃土去?
作者: greenray    時間: 2020-1-24 07:01 PM

判死刑,廢死團體就會在那人權人權的叫,
殺人犯殺人時,廢死團體就縮起來一句話都不敢吭聲.
作者: jennjong    時間: 2020-1-24 08:15 PM

放心吧

只要哪天殺到法官的小孩  

就能夠順利死刑了,

甚至 如果殺人犯不長眼  殺到綠螢權貴 或老英親信的周遭親友

我們還能看到什麼叫做  秒破  秒審  秒槍決  的神效率

到時候 ,

我們會讚嘆台灣的司法  

跟大自然 一樣神奇



而且保證秒審 秒
作者: koi114    時間: 2020-1-24 10:26 PM

她自己的是廢死的成員啊....這不是很合理嗎?
作者: chang19801211    時間: 2020-1-24 10:26 PM

前有洪仲丘  後有小燈泡  親人都因為家屬的悲劇當上了立委  說真的  同情歸同情  但不代表這群家屬有能力當立法委員  讓沒能力的人當立法委員  是台灣的悲劇
作者: ubs    時間: 2020-1-24 10:28 PM

他媽被法官打臉了,要怎麼辦阿?
作者: 天天鮮奶茶    時間: 2020-1-24 10:53 PM

kotomisky 發表於 2020-1-24 04:59 PM
只要有精神疾病就不會被判死,哪天出現個大屠殺,照樣因為法規不被判死~
話說訂這法條的都沒考慮到這點嗎 ...

這個問題你應該去問國民黨,法律是他們搞出來的
我是支持死刑的
作者: cherbelieve    時間: 2020-1-24 11:19 PM

無期徒刑
作者: H81877818    時間: 2020-1-25 12:11 AM

教化個頭
腦殘真夠多的
作者: 詹國鑑    時間: 2020-1-25 12:24 PM

殺人者沒死,可是司法以死,這種人還能不死嗎
作者: gn00317342    時間: 2020-1-25 01:05 PM

我真的蠻納悶那些法官 判定可教化的....

到底是基於那條法令  哪一種的準則  來判定為殺人犯屬於可教化的??


作者: karta577384    時間: 2020-1-26 12:37 AM

本來就要死刑或與外界隔絕,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是至少可以解決一個殺人犯
作者: xu4c94bp6j4111    時間: 2020-1-26 09:55 AM

我也不知道要怎麼震攝這種人
但是 希望不要因為這樣子的人 浪費我繳的稅
作者: bohan67    時間: 2020-1-26 09:57 AM

沒用啦= =只要執政黨堅執廢死,講什麼都是屁啦,你看看現在社會多亂,亂世不用重典,你我小老百姓

們只能自求多褔,看到疑似精神病的就跑遠一點,不然就帶個防身的至少安全一咪咪= =
作者: vvikimo    時間: 2020-1-26 01:16 PM

沒用
在台灣殺人的人權比受害者高
綠色執政保證
作者: a15581558    時間: 2020-1-26 06:07 PM

又是依專業醫師證述意見,若透過適當治療與心理輔導,王男仍可有相當程度改善、降低再犯可能性,這種判決出來後,只要心存悔意,經由教化,仍應該給這些犯罪者自新的機會?
台灣的法律,已經脫離大多數人民的期望了
作者: leon599500    時間: 2020-1-26 06:21 PM

想要用免死跟國際接軌幾乎不可能,台灣死刑犯並不多,一命償一命我支持!
作者: hguy1    時間: 2020-1-26 09:33 PM

法院是用來判決犯錯該受的懲罰的地方,不是拿來替精神病患診斷病情的地方好嗎....
作者: salsoj    時間: 2020-1-27 01:44 AM

不要因為立場不銅特地去攻擊他,他是血淋淋的受害者親屬
作者: gotw99    時間: 2020-1-28 11:39 AM

沒辦法,台灣是民主國家啊,如果這人在對岸,大概己經死了很多年了
作者: woodlay    時間: 2020-1-28 12:27 PM

蔡政府只執行過一次死刑喔
像王景玉這樣
當眾在父母親面前砍殺毫無抵抗能力的小孩
還是斬首
都可以不被判死
我不知道還有什麼罪行可以判死

這種人最後要是假釋出來
是全台灣民眾要付出代價承擔風險

請版上的民進黨支持者
督促一下蔡政府執行死刑
督促一下修法
不要像香港抗爭一樣
選完就沒下文了

撿到槍要記得負責任
全面執政把該做的做一做吧

王景玉這種還不算罪證確鑿
那什麼算罪證確鑿呢?
這樣都不判死

台灣真的很有人權呢

作者: nrraseb1219    時間: 2020-1-28 12:51 PM

廢死的是妳,要判死的又是妳,都是妳的毛
作者: nonoy0658    時間: 2020-1-28 01:22 PM

可以教化?如判刑出來是否安分守法?
如又殺人砍人社會家庭又能向誰所求

作者: 風之琉璃    時間: 2020-1-29 11:29 AM

支持免死,又說判死,搞到懷疑人生
作者: lin440    時間: 2020-1-30 08:48 PM

這種人就應該直接判死了
人權團體是腦袋有問題喔

作者: 克雅    時間: 2020-1-31 07:00 PM

有點不懂 那劇恐龍法官的想法
到底是 私下收人家錢太多
還是怕 自已變成間接殺人
這種惡刑這麼嚴重的 要教化做什麼

作者: chenctw001    時間: 2020-2-2 08:58 PM

好討厭廢死集團,這個太殘忍的現行犯,殺的還是小孩,竟不能判死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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